法律依據:《關於開展“壹村(社區)壹名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第三條通過政府購買等多種方式,為弱勢群體提供貼心、周到、有效的法律服務,讓每壹個老百姓在解決自身特有的法律問題中體驗到實實在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大限度地滿足老百姓對個性化、多樣化、專業化、便捷化、多層次法律服務的需求。對推動我區公共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