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公務員的行政違法行為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不適宜繼續擔任行政職務的,可以予以辭退。被撤銷職務的,同時降低職級和崗位工資。辭退期間,不得晉升工資和等級,不得晉升工資等級。行政撤職是指任免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對違反行政紀律,需要承擔行政紀律責任的公務員給予的壹種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三條。國務院部門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國務院部門規章可以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設定警告、通報批評或者壹定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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