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法律上,重婚和同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然具體構成也不同。配偶與他人同居,是指配偶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是修改後的婚姻法為保護壹夫壹妻制原則而新增的禁止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