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訴只能解決附帶民事賠償問題,可以私下達成和解協議。有了受害方的諒解,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本單位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