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壹物二物買賣的法律規則是:標的物屬於先辦理過戶的壹方,未辦理過戶的標的物屬於先辦理預告登記的壹方,未辦理過戶和預告登記手續的標的物屬於先實際占有的壹方,未實際占有的標的物屬於先簽訂合同的壹方。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46條:行為人與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壹百四十八條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五百零五條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依照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章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因超越經營範圍而認定合同無效。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