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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周法律思想對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影響。....

“天道與德相合,慎獨懲德”是西周統治者在夏商“天命與刑”思想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夏商朝的統治者自稱“受命於天”,討伐不服從自己統治的人。西周推翻了商朝的統治,想為自己的統治找到合理合法的依據。所以說“天”只是把統治天下的“天命”給了那些有德之人。壹旦統治者失去了他的美德,他將失去天堂的保護,壹個新的美德統治者將取代他的位置。這就是“以德配天”。壹個有德的統治者還必須“慎刑”,即首先要通過道德教育使人民臣服,實在不行再施刑。在使用刑罰時,應寬以待人,慎之又慎,不應盲目嚴懲。

這壹思想對中國所有的統治者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漢代中期以後,逐漸發展為“德主刑輔,禮刑並用”的封建正統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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