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醫療器械產業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