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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簽管理規定出臺

為進壹步加強醫療器械及各類標簽和包裝標識的管理,《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於2004年6月18日經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議通過,並於2004年7月8日起施行。根據《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條例》自2014 10 1起施行。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簽管理規定(令號原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於2004年7月8日頒布,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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