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醫療行為的情形如下:
(壹)故意傷害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或者損毀公私財物的;(二)擾亂醫療秩序的;(三)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四)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危險品進入醫療機構的;(六)教唆他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為名實施醫療相關犯罪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壹,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