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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讓我出去深造,但要求我簽壹份十年不準離職的合同或者支付65438+萬元違約金。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部分無效,勞動期限的規定有效,但是可以根據情況解除,但是妳要承擔相應的違約金,不壹定是65438+萬元,但是婚姻狀況的約定無效,單位無權對妳的婚姻狀況做出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限。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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