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法》第1218條規定,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對患者造成損害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