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騙婚是合法婚姻的性質,只能在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框架內通過離婚來處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從《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可以看出,感情破裂的標準是準予離婚的唯壹標準。騙婚的話,被騙者以騙錢為目的,對被騙沒有感情,完全沒有感情破裂。
騙婚不是壹個法律術語,法律上沒有這個罪名,但是我國刑法規定了詐騙罪。如果對方的行為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定性為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