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壹條公民的發表權和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壹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時間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如果音樂家已經去世50年,他的版權在中國不受保護。
請放心,本法是參照相應的國際公約制定的,在加入公約的國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會要求妳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