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法律在這個問題上的規定是壹致的。如果考試是還沒有生效的,而且有現成的規定,而且還沒有廢除。為什麽要引用尚未生效的法律條文?如果這是真實案例,在法庭上引用尚未生效的法律會有什麽效果?有許多有缺陷的法律,但我認為那是立法者的事。作為候選人,是否可以因為認為某部法律在立法上有缺陷,而做出與現行法律不同的回答?唉!不要再爭論了,沒有多大意義。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