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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義簽合同,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誰來承擔?

法律分析: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構成民法意義上的代理。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法律效力直接屬於被代理人。法人的工作人員在其職權範圍內以法人的名義就事項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法律效力由法人承擔。因此,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的法律效力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壹百七十條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工作任務的人員的職權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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