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憲法體現了三個原則:聯邦制、分權制衡、民主。
《人權宣言》以美國《獨立宣言》為基礎,采納了18世紀的啟蒙理論和自然權利理論,宣告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人權,肯定了言論、信仰、作品和出版自由,明確了司法、行政和立法三權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