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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新貸還舊

法律分析:1。新貸款的擔保人與舊貸款的擔保人相同。無論保證人是否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新貸還舊”,新貸的保證人都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因為實質上並不增加保證人的責任。2.新貸款和舊貸款的擔保人不同;3.新貸款有擔保人,舊貸款沒有擔保人。在這兩種情況下,除非妳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新貸還舊”,否則新的貸款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二十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額債權內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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