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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動作和壹個動作的區別

主體不同,要求不同,法律效力不同等。

1.提案主體不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只有1個代表團或30名以上代表共同有權提出壹項“提案”。CPPCC委員可以單獨或聯名提出“提案”,數量不限。

2.要求不同:“提案”需要在人大範圍內,要有案由、有案可查、有方案;《建議》內容比較廣泛,圍繞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以及愛國統壹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

3.法律效力不同:《建議》由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建議》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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