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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搬遷的原則是什麽?

易地扶貧搬遷的“三不動”原則是:我不想動;非貧困人口;有很好的發展條件。對生存發展環境較差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進行搬遷安置,從根本上改善其生存發展環境,以實現脫貧致富。

法律依據

中國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第三條

精準是扶貧的本質。“壹方水土養不活壹方人”地區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西北黃土高原、西南石漠化地區、東部酸性土壤地區、部分高寒地區和自然災害嚴重地區。這些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薄弱,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落後,百姓出行、用電、飲水、上學、看病普遍。就地扶貧無望,增收渠道不暢。傳統的扶貧方式很難奏效。據調查,上述地區分布在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約1400個縣(市、區),涉及近100萬需要搬遷的貧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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