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