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是重中之重,任何人都應該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這是中國每個公民的責任。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衛生防疫機構、社區(村)等人員依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