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意外傷害包括交通事故、落水、觸電、燒燙傷等。意外傷害的範圍比較靈活。壹般來說,只要符合外來、突發、非故意、非疾病這四個要素,都屬於意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