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註冊號由18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組成。其中,1位為登記管理部門代碼,第二位為組織機構類別代碼,第三至第八位為登記管理機關的行政區劃代碼,第九至17位為組織機構代碼,第18位為校驗碼。
三證整合後,營業執照註冊號為18。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功能相同。它們是公司的法律文件。根據相關規定,營業執照(正本)應懸掛在公司辦公室的明顯位置。副本的存在是為了方便在公司經營中使用而設立的。如果日常工作中需要營業執照原件,可以使用營業執照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