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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活動算不算違約?

法律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出現了非商業風險、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重大變化,屬於不可抗力所致。繼續履行合同對壹方顯失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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