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請。申請人向銀行提交保函和貸款承諾申請書,並根據銀行提出的條件和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第二,復習。銀行受理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查。第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銀行與申請人簽訂保函協議或貸款承諾協議。申請人辦理抵押或反擔保手續,銀行出具保函或貸款承諾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上一篇:徐州白凱機械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雲南省委青年發展部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