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司法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是普通法系,蘇格蘭是大陸法系,北愛爾蘭是類似英格蘭的法系。司法系統分為兩個系統: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判機構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訴法院和上議院。刑事審判機構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和上議院。英國的最高司法機關是上議院,它是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構,負責受理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當局提交的所有刑事案件。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國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在壹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表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