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陪審團制度進行了壹系列改革。首先,陪審團成員逐漸向女性和黑人開放,性別和種族的排斥減少。其次,歷史陪審團人數是12。改革後,陪審員人數可根據各州情況為6-12。第三,陪審團裁決的原則已經改變。傳統的陪審團裁決是壹致的,現在適用於多數主義。通過改革,陪審團制度在美國比在英國發展得更好。盡管如此,美國陪審團制度的發展仍存在許多問題。自20世紀以來,壹些州已經停止使用大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