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和性質不同:我國律師職業道德主要由政府部門制定和發布,具有很強的行政性。美國律師職業道德標準主要由律師協會等專業組織制定,具有壹定的民間性。
執行和監督是不同的:美國律師職業道德的執行和監督主要依靠律師協會和其他專業組織以及同行的相互監督。我國律師職業道德的執行和監督更多的是依靠政府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