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基本方式,所以為了社會的穩定,也為了我們自己,我們必須自覺遵守法律。但是法律的內容,必須著眼於公民的利益,所以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進壹步疏遠。雖然我們追求個人自由,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無視新的立法,有法律。和法律對抗的結果只有壹個,就是自毀。在美國,同齡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為了明天的輝煌,我們能不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