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1。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計算限額的,準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照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應當按照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的余額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限額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員工、代理人、代表等)簽訂的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的5%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