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官方賬號的圖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侵權: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布其圖片;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展覽、拍攝或者類似拍攝使用照片作品,或者通過改編、翻譯、註釋使用照片作品;3、使用他人的圖片作品,應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4、未參與創作,為了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竊他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