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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招聘時要求九個月試用期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為什麽

違反法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也就是說,試用期最長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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