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郵局丟過東西,跟妳的經歷差不多,不過還好我的是個人的,而且只是丟錢。
我建議妳通過其他渠道想辦法。比如補個發票什麽的。
去告郵局,最後還是要花時間和精力的。也不會有結果。最多付妳幾塊錢(EMS是郵費的兩倍,不知道掛號多少錢,但肯定比EMS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