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42號第2019號)第三十條規定,普通貨物不得使用罐式專用車或者運輸有毒、感染性、腐蝕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運輸。罐車屬於特種罐車,不允許運輸危險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