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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益沖突的律師能否繼續以法律顧問的形式代理?

妳不能。根據我國《律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律師不得在同壹案件中擔任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也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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