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事人被宣告死亡期間發生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而未死亡的,不影響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九條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而未死亡的,不影響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的,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死亡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壹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撤銷死亡宣告的,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婚姻關系自行恢復。但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