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員證書;
4.廚師等級證書和員工健康證;
5.具有管理能力和管理信譽並通過合同期評價的原承包商。提供政府采購人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和資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四)有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