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責任年齡

法律責任年齡

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即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年齡在14-16的人,不犯上述罪行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 上一篇:鋁合金制作安裝陽臺有什麽法律法規?
  • 下一篇:三章的意思,謝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