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和監督暫行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本規定所稱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狹窄,操作人員不能長時間工作,自然通風較差,容易導致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氣含量不足的空間。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調整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