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看了壹部美國肥皂劇。男主角白天是法官,晚上對白天因證據不足而逃脫法律懲罰的罪犯執行自己的法律。這就是為什麽他在晚上成為了真正正義的執行者。他很酷,晚上發哈雷,白天不讓他編頭發當法官。我當時也很喜歡這部電影,很難忘。我只是隨口說了壹句和愛人享受過了。
作為警察,我無法阻止獵物鉆法律的空子,但我相信法律制度;作為檢察官,我的案子經常被無孔不入的律師推翻,但我相信法律制度;作為法官,我的手腳受到法律條文的束縛,但我仍然相信法律制度;直到老婆女兒被殺,我才不再相信這個制度,我才開始相信正義!
正義女神雖然蒙著眼睛,卻能看透壹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