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二:向居委會舉報。也可以向居委會反映問題,讓居委會出面協商。
方案3:建立居民組織。可以和有類似困擾的居民壹起成立“反噪音協會”之類的組織,保護社區免受噪音汙染。
方案四:聯系城管。只要妳在這個城市,就沒有城管管不了的事。找城管解決這個問題。去法院。如果聲音汙染已經對周邊小區居民造成了嚴重困擾,顯然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壹條本法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以外,因人類活動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