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臺灣關系法的主要功能

臺灣關系法的主要功能

《臺灣關系法》有三個主要功能:

第壹,記錄美國對臺灣省政策的目標,包括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維持臺海現狀、維持美臺商業和文化關系、保障人權和臺灣省安全。法律明確指出,任何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運)解決臺灣省前途的企圖,都將威脅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美國將嚴重關切;美國將繼續向臺灣省提供防禦性武器;美國也將抵制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高壓手段危害臺灣省人民安全和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但並不意味著壹旦臺海發生戰爭,美軍就有義務出兵保臺,也沒有明確如果臺海危機是臺灣省挑起的,美方具體該如何應對。

第二,維持未建交的臺美經貿關系。

第三,授權成立美國在臺協會;;AIT)在新關系中代表美國。

  • 上一篇:揚州哪家公司好?
  • 下一篇:浙江良聚律師事務所的客服靠譜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