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準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表意行為中除民事法律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民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無意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但依照法律規定能夠客觀上造成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五十八條對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根據性質不能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滿足時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