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協商;如果導遊強迫遊客購物消費,遊客可以先和導遊所屬的旅行社協商。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相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旅遊者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相關調解組織應當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調解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強迫購物的遊客較多,有相同要求的,可以推選代表參加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5.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退貨,並墊付退貨款項,或者退還已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