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百零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第壹百零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