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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員工應該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解析: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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