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員工自動離職,企業應該做的是:1。壹是企業要給員工發限期復工通知,限期復工;2.如果員工未按要求復工,開始計算員工的曠工天數,達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天數(天數根據自己企業的規章制度確定,壹般為連續曠工3天以上)後,向員工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可以選擇先人工快遞到家,沒人的話再用EMS寄。如果員工簽收,程序就結束了,如果沒有簽收,妳還得走60天的登報公告程序。上述方法應保留未送達的憑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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