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員工通過做假賬欺騙公司。

員工通過做假賬欺騙公司。

法律分析:如果達到金額,將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上一篇:如果有人欠錢,應該怎麽走法律程序?
  • 下一篇:在韓國因走私被捕被判監外執行怎麽處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