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是制約權力的最大“籠子”,具有制約公權力的重要功能。
把權力關在籠子裏的理解,就是用制度來監督權力,要有足夠的方式方法,要把權力長期關在籠子裏,就要有足夠堅固的籠子。另壹方面,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就要給權力留下必要的空間,才能讓它更好地為人民服務。遏制權力腐敗的根本路徑和手段是通過壹系列法律制度來規範和制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