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壹條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適用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壹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都具有中國國籍。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四條父母雙方或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並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父母或其中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已在外國定居,出生時就有外國國籍,但不會有中國國籍。